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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首次将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缓解创业压力

2018-08-2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农村新报

农村新报讯(通讯员吴雪莹)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、人行武汉分行日前联合印发《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》,从扩大支持范围、放宽担保要求、加大贴息力度等多方发力,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力度。

过去,享受贴息的个人主要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九类人群,此次新政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。

享受贴息新政的贫困地区范围,不再限于国定贫困县及国定片区县,而将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纳入,还增加了南漳、兴山、谷城、远安、通山、崇阳、通城等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省级贫困县。贫困地区的个人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,贴息贷款利率可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。

贴息力度进一步加大。对取得符合规定利率水平的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,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;对取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,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%贴息;对还款积极、带动就业能力强、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,累计可享受3次贴息政策。

新政对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也有限定,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(合伙创办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50万元),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。